陈乐筝知道自己做不到。他除了嘴上奔放,擅长胡说八道,涉猎千奇百怪,其他的通通不行。
他好像只是喜欢幻想,陆温乔作为他的幻想对象,温柔的,坏坏的,安慰他的,凶悍恶劣的,他都喜欢。
喜欢幻想和陆温乔有关的一切。
陆温乔听见他说不想,有一搭没一搭地问:“为什么?”
陈乐筝努努嘴:“因为我不擅长……你不喜欢现在这样的我吗?”
在这里明着暗着要夸夸呢。
陆温乔看向他,眉眼还是那么深邃锋利,但陆温乔不厌其烦地、严谨认真地说:“喜欢,所以不要做什么宠物和小狗狗,做陈乐筝就可以了。”
被陆温乔喜欢一定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一件事,而陈乐筝成为了陆温乔第一个喜欢的人!
陈乐筝咬着嘴巴,紧接着大大张开双臂,扑过去一把抱住了陆温乔,他手里的工具桶便哐当作响,手机屏幕也花成了一团。
“可你刚刚看起来很想玩一次,也已经说了可以。”陆温乔让他抱着,语气漫不经心地提醒。
“嗯,玩一次就玩一次。”陈乐筝说。
陆温乔扒拉着他:“很勉强?”
“不是,”陈乐筝急了,也小声在陆温乔耳边说,“我……我也很想,很愿意跟大哥你玩一次。”
陆温乔被他称呼为大哥,感觉自己在玩什么角色扮演,好像真的瞬间老了十岁。
他对陈乐筝说:“那你安排时间。”